在通过资格审查,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新闻传播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、新闻传播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、新闻传播学院学生第六党支部分别讨论研究,报新闻传播学院党委备案同意,确定将谭心然、高嘉茁、马聪聪等24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见附件。
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—2025年5月26日(5个工作日)。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受理电话:0451-86604509
受理地址:黑龙江大学汇文楼736室
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委员会
2025年5月19日